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。为更好的保护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不受侵犯,商丘天平之声特推出“知识产权宣传周”专栏,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,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,营造公开透明、高效平等的市场环境。
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,商丘法院审理的这起侵犯著作权案。
基本案情
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,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蔡某某以盈利为目的,共同开设运营名为“xx西游”的游戏私服,并发展被告人杨某某为该私服的运营代理,协助推广经营。被告人赵某某负责技术维护。
被告人陈某某经营额100.9584万元,获利55万余元,蔡某某经营额74.701808万元,获利51万余元,被告人杨某某通过经营私服收入总计20.006027万元,获利11.5976万元。赵某某通过技术维护获利3.2万元。
案发后,被告人蔡某某退赃款51万元,被告人杨某某退赃款11.6万元,被告人赵某某退赃款3.2万元,被告人陈某某退赃款8万元。
法院判决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某、蔡某某经预谋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私自架设服务器,雇佣被告人赵某某复制并运营他人计算机软件作品,违法所得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被告人杨某某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作品,为获取非法利益,仍参与运营代理,推广经营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,其行为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;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;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6千元;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法官寄语
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对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应当“零容忍”。对涉嫌侵犯著作权的,一律依法严惩,坚决打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。
本案中,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私设网络游戏服务器,非法盈利数额较大,对被告人处以严厉的刑罚,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网站和重点作品版权的监管,推动行业企业自律、履行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,促进网络领域版权秩序规范发展。